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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归纳法

归纳法用两次验证证明无穷多个命题:一个起点,以及一个会传递下去的步骤。

数学归纳法

数学归纳法

定义

数学归纳法只用两次验证,便证明性质 P(n)P(n)P(n) 对自某个下标 n0n_0n0​ 起的一切整数成立:

步骤所要证明的
基础情形P(n0)P(n_0)P(n0​) 为真
归纳步骤若 P(n)P(n)P(n) 为真,则 P(n+1)P(n+1)P(n+1) 亦真

这两点确立了无穷多个命题。其力量正在于此:所验证的始终只是一个情形与一个蕴涵。

P(0) P(1) P(2) P(n) P(n+1) … ⇒ …

一个比喻,及其界限

一列多米诺骨牌:推倒第一枚,并保证每一枚都推倒下一枚,就足以让它们全部倒下。

比喻在机制上是对的,在范围上是错的。骨牌列是有限的,倒下需要时间;归纳法关涉无穷多个下标,并不在时间中展开。它并非叙述一次传播,而是证明一条性质。

一个走到底的例子

试证前 nnn 个整数之和等于 n(n+1)2\dfrac{n(n+1)}{2}2n(n+1)​。

基础情形。 当 n=1n = 1n=1:和为 1,而 1×22=1\dfrac{1 \times 2}{2} = 121×2​=1。

归纳步骤。 设公式在下标 nnn 处成立。于是:

1+2+⋯+n+(n+1)=n(n+1)2+(n+1)=n(n+1)+2(n+1)2=(n+1)(n+2)21 + 2 + \dots + n + (n+1) = \frac{n(n+1)}{2} + (n+1) = \frac{n(n+1) + 2(n+1)}{2} = \frac{(n+1)(n+2)}{2}1+2+⋯+n+(n+1)=2n(n+1)​+(n+1)=2n(n+1)+2(n+1)​=2(n+1)(n+2)​

这正是下标 n+1n+1n+1 处的公式。两步皆成立,故该性质对一切 n≥1n \geq 1n≥1 成立。

两步缺一不可

只有归纳步骤什么也证明不了。取 P(n)P(n)P(n) 为「n=n+1n = n + 1n=n+1」。

这条性质是可遗传的:若 n=n+1n = n+1n=n+1,两边各加 1 得 n+1=n+2n + 1 = n + 2n+1=n+2。这一步传递得完美无缺——而该性质对每个整数都为假,因为没有任何下标能启动它。

只有基础情形同样不够:一条性质可以在 1 处为真,其后为假。

强归纳法

某些证明所需不止前一个下标。强归纳法假设对一切 k≤nk \leq nk≤n 都有 P(k)P(k)P(k),而非仅对 nnn。

当归纳步骤须回溯到更早的下标时,它就派上用场——例如把整数分解为素因子,所引用的是任意两个更小的因子,而非前一个数。

小结

一个起点与一个会传递的步骤便证明了无穷多个情形;二者皆不可省。